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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020

24-06-26来源:m.fan-pin.com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2020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告机关为县以上(含县)税务局。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

滞纳金和应纳税额可以分开交吗?
答:可以分开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

进项税留抵如何抵减增值税欠税
答:03抵减金额的确定 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所称欠税,是指依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认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超过...

公司欠税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答: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抵减金额的确定 按照旧的规定,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而自2020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

企业欠税多久会被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例如:A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A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A公司可以先...

年收入不超过12万,但是欠税超过400,要不要去补交?
答: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四、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19...

进项抵欠税相关政策
答: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 ...

汇算清缴欠税400要缴纳吗
答:政策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等文件规定: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

非正常户如何解除
答:(三)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五、本公告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

抵扣欠税必须申请吗
答:必须申请。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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